院之权。”
“其三,内阁成员,自当由陛下乾纲独断,从现任宰相及德高望重、才具出众之部院重臣中简拔。其去留升降,一出于上。并可定下规矩,如阁臣任期、轮值、议事事程、决策记录等,使其运行有章可循,有迹可查,防止专权。”
“其四,” 狄仁杰加重了语气,“此内阁之设,核心在于‘集体议事,分工负责’。重大决策,需经阁议多数通过,记录在案,共同署名。如此,可防个人专断,亦可使决策更为审慎。若决策有误,亦非一人之责,而是内阁集体之过。此于国于臣,皆为保全之道。”
他试图将“内阁”描绘成一个高级的、制度化的“顾问班子”和“协调机构”,强调其“佐治”、“统筹”、“集议”功能,淡化其“分权”色彩,并强调皇帝对内阁成员的绝对控制权和最终决策权。
然而,反对者并未被完全说服。那位谏议大夫冷笑道:“狄相所言,看似周全。然请问,若内阁‘集议’之后,形成决议报于陛下,陛下是准,还是不准?若准,则内阁之议即成国策,其权岂小?若常不准,则内阁形同虚设,设立何益?此中分寸,如何把握?再者,若遇陛下与内阁意见相左,又当如何?是陛下屈从内阁之议,还是内阁遵从陛下之意?若陛下乾纲独断,否决内阁之议,则内阁权威何在?日后还有何议政之必要?”
这是最核心的矛盾:在皇权至上的前提下,任何常设的、拥有决策建议权的机构,其权威都来自于皇帝的认可和让渡。皇帝愿意让渡多少,这个机构就能有多大权力;皇帝一旦收回,这个机构就可能沦为摆设。李瑾和狄仁杰希望的,是通过制度设计,将这种“让渡”在一定程度上固定下来,形成惯例甚至“祖制”,从而对后世君主形成约束。但这在本质上,依然是试图用“制度”来约束“皇权”,其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制度设计本身的精巧、皇帝个人的意愿,以及后世君臣之间的博弈。
争论从清晨持续到深夜。支持与反对的声音交织,引经据典,唇枪舌剑。有人以周公有“吐哺”之劳、汉有丞相“总领百官”为例,说明贤相辅政之重要;有人则以西汉霍光、东汉梁冀等权臣为例,警示相权过重之祸。有人强调效率与稳定,有人则更看重制衡与安全。
宋璟和张柬之是内阁构想的重要支持者,他们从李瑾的理念出发,认为这是防止后世昏君庸主乱政、保持政策连续性的重要制度保障。但他们也意识到,在当前的权力结构和意识形态下,一步到位设计一个拥有实权的内阁是不现实的。他们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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