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二十九年,正月。洛阳城的年节氛围还未完全散去,上元灯会的余韵仍在大街小巷流淌,但帝国的政治中心——皇城大内,却已笼罩在一层与喜庆格格不入的严肃与凝重之中。自腊月廿八延英殿那场石破天惊的会议后,《大周盛世宪章》的起草工作,便在皇帝武媚娘的严令和宰相狄仁杰的主持下,紧锣密鼓却又秘而不宣地展开了。
参与起草的核心成员,除狄仁杰、宋璟、张柬之三位宰相外,还包括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御史大夫,谏议大夫,以及被特意召入的几位以学识渊博、精通典制著称的翰林学士和致仕老臣,宗正寺和太常寺亦派员参与咨议。这是一支涵盖了朝廷主要衙门、兼顾了革新与守旧、实务与清议力量的庞大团队,也预示着起草·过程的艰难与博弈。
起草的地点,设在平日宰相们议事的政事堂旁一间僻静宽敞的厅堂内。厅堂门窗紧闭,炭火融融,却驱不散众人心头的寒意与纷乱。厚厚的帘幕垂下,隔绝了外界的窥探与喧嚣。案几上堆满了从兰台、秘阁调来的历代典章制度、律令格式,以及《尚书》、《周礼》、《贞观政要》等经典。空气中弥漫着墨香、陈旧书卷的气息,以及一种无形的、紧绷的张力。
争论,从第一次会议就开始了,而且异常激烈。焦点,自然集中在李瑾提出的、并被皇帝原则上认可的“君权天授,而显于民,当为民用”这一根本原则,如何具体化为《宪章》条文,尤其是如何界定“民”(在此处更准确地说是“臣民”)的“权利”与“义务”。
“荒谬!简直是荒谬绝伦!” 保守派中坚、礼部尚书崔日用脸色涨红,将手中的一份草案草稿重重拍在案上,“‘臣民之生命、财产,非依律法,不得擅夺’?此乃天经地义!何须写入宪章?律法自有规定!写入此处,置君王于何地?莫非君王要处置某个臣子,还需先翻看此宪章,看看是否‘依律’不成?这岂不是将君王与庶民等同,束缚君王手脚?”
他出身博陵崔氏,是传统礼法的坚定维护者,对任何可能削弱君王神圣性与绝对权威的条文都极为敏感和抵触。
“崔尚书此言差矣。” 刑部尚书,一位相对务实、深受李瑾影响的官员沉声道,“写入宪章,正是要彰其重要,定为根本。律法可修可改,宪章高于律法,非经特定程序不得轻动。此条旨在明确,即便君王,亦需遵循律法程序,不可凭一己好恶,肆意剥夺臣民性命家产。这正是为了维护律法尊严,防止……防止冤滥。” 他最后几个字说得很轻,但在场众人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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