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评判他们的文化。
刚刚建立的和谐氛围瞬间变得紧张。这一次,单纯的倾听已无法解决问题。它触及了不同文明对于“生命神圣性”理解的底线冲突。
风澈意识到,不能再回避了。他召集了所有参与者,举行了一场特别的会议。这一次,他不再仅仅是倾听者。
“诸位先生,”风澈的声音沉稳而有力,打破了僵持的沉默,“我们在此倾听、分享,收获了前所未有的理解与尊重。然而,理解与尊重,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认同对方的一切行为,尤其是当某些行为,触及了我们内心视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之时。”
他环视众人,目光坦诚:“草原朋友所言之传统,在其特定环境中或有其历史渊源。然而,我们丝路合作之愿景,乃是追求‘交融与共荣’,其基石之一,便是对生命本身的基本尊重。这种尊重,或许在不同文化中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但若某种行为从根本上否定特定群体(如老者、罪人)的生命尊严,并可能因此导致苦难,那么,它是否仍然值得在我们将要共同构建的未来图景中保留?”
他顿了顿,继续道:“我们并非要立即强行废除谁的传统,那只会激起更大的反抗。但我们是否可以尝试探寻,是否存在一种超越具体文化习俗的、关于生命尊严的‘最小共识’?例如,是否可同意,任何人的生命都不应被无故剥夺?是否可同意,社会有责任照料其失去自理能力的成员?”
风澈的话,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块巨石。争论再次爆发,但这一次,争论的焦点不再是捍卫自身文化的绝对正确性,而是围绕着能否找到,以及如何定义这个“最小共识”。希腊学者提出“自然法”概念,认为存在高于人为立法的普遍正义原则;儒生强调“仁者爱人”的普遍性;天僧谈论“不杀生”的戒律与其和平精神;甚至那位波斯祭司,也引用经典中“善思、善言、善行”对尊重生命的指引。
经过极其艰难甚至激烈的讨论,在风澈的引导下,与会者最终达成了一个极为初步、但意义非凡的“终南共识”作为对话的基础:
其一,承认各文明传统有其历史语境与复杂性,应予以历史的同情和理解。
其二,确认对生命的基本尊重是丝路各国深化合作、追求共荣的必要伦理基础。
其三,反对以任何文化传统之名,行滥杀无辜、虐待弱小的残酷之事。
其四,鼓励各邦国在遵循此基本共识的前提下,通过教育、协商与文化浸润的方式,逐步改良那些与生命尊严基本理念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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