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没人说话。
她说:
“他这三年,一直站在门外头。“
“他进不去。“
“不是我们不让他进。“
“是他自己不进。“
“他说过一句话——“
她停了一下。
“他说:我也是路过的。“
“路过的人,不进门。“
“路过的人,站在门口。“
她说:
“那就让他站在门口。“
后来这句话被刻在了议事厅的墙上。
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当天要决定的,是碑。
这件事在议事厅里吵了一整天。
那天议事厅坐了一百二十七个人。
可是一个半钟头里,没有一个人说话。
不是不想说。
是谁都不愿意头一个说。
因为头一个说的那个人,等于替所有人定了这块碑。
到最后是马震山敲了敲桌子。
“说吧。“
“谁先说。“
“随便谁。“
还是没人说。
马震山抬起头,扫了一圈。
“那我点名了。“
“点到谁谁说。“
“这是先生的规矩。“
底下这才有人抬起头来。
第一种意见:刻“万物解析“。
理由是,这是他的本事,是他这三年立身的东西。
反对的人说:那是个称号,不是他。
第二种意见:刻他的名字。
理由是,人这一辈子,留下来就该留名字。
反对的人说:名字刻过一次了,在坡上第一排东侧第一百零七座。
再刻一遍,是重复。
第三种意见:刻他做过的事。
理由是,三年前立的规矩:以事代名。
反对的人说:他做过的事太多了,刻不下。
——这句话后来被人记下来了。
因为它跟第一百五十章那天,他自己说过的一模一样。
吵到第四种意见的时候,会场里安静下来了。
第三种意见吵得最凶。
“以事代名“是三年前立的规矩。
死的人不留名字,留他做的事。
这一条,全网立过的碑没有一块例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