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合议论天规”的禁令,经他考证是两千年前天枢院某任首座,在未与其他三大派系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加入的,原文根本没有这条限制。
他将这条剔除之后,在批注中写道:“天规乃四派共签之公器,非一院之私法。凡未经四派共签之条款,均不具天道约束力。”
又譬如一条关于“财神代理人越届质疑财神,需事先报天枢院审批”的规定,他将原文和通界石碎片上的原始契约仔细对照之后,发现原始契约中明确规定“财神代理人当值期间有权自行判断、自行处置以往财神,事后报备即可”。
他将这条修订为“事后报备”,在批注中引用了原始契约的原文作为依据。
在剔除僵化条文的同时,他增补了大量权变之规。这些新规矩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
规则当随世而变,不可拘泥。
他将从陆悬鱼那里学来的东西,将新商法推行两年多来的实践经验,将他在邺城亲眼见证的那些变化,全部转化为具体的规则条款。他增补了一条关于“规则修订机制”的条款——
任何天规条款,若三界大会上有财神代理人联名提出修订动议,便自动进入修订程序,天枢院不得以“维持稳定”为由无限期搁置。他将自己在典籍库里守了三千年“礼法不可改”的惨痛教训写进了这条规矩的立法说明里——
“法不可轻改,亦不可不改。轻改则人无所措手足,不改则法腐而天下困。”
新规则草案成。孔固将草案用端正的隶书誊写在一卷全新的竹简上,竹简以细麻绳编成册,封面用工楷写了几个字——“天规修订草案,云栖阁新秩序规则顾问孔固谨呈。”
赤脚大仙和青崖真人等几位云栖阁元老逐一审阅之后,将草案以云栖阁的名义正式呈送天枢院。
太白金星在天枢院正殿接过了这卷竹简。他的面色依旧冷峻而威严,银白长发一丝不苟地束在冠中,右手食指上那枚天枢令戒在清光中闪烁着幽幽的银芒。
他将竹简展开放在书案上,从头到尾默读了一遍。殿中铜鹤香炉里的沉香烧得正旺,青烟在殿柱之间缭绕不去,将他清瘦的面容衬得忽明忽暗。他没有逐条批驳,也没有像从前那样冷笑着说“天规不可改”。他只是择其主要论断,用极低极沉极平稳的声调轻轻念了出来。
“‘天规乃四派共签之公器,非一院之私法。’”
他念完这一句,停了片刻。殿中天机盘上的星辰在清光中缓缓运转,发出极细微的嗡嗡声。他又翻开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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