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州里惊骇,十家奔亡,若痈疽之相漫,色淫之相连,一节动而百枝摇。《诗》云:“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无罪,沦胥以铺。”伤无罪而累也。非患铫锄之不利,患其舍草而芸苗也;非患无准平,患其舍枉而绳直也。
故亲近为过不必诛,是 不用也;疏远有功不必赏,是苗不养也。故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也。
《盐铁论》治要
古者明其仁义之誓,使民不逾。不教而杀,是虐民也。与其刑不可逾,不若义之不可逾也。
闻礼义行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高墙狭基,不可立也;严刑峻法,不可久也。
二世信赵高之计,深督责而任诛断,刑者半道,死者日积,杀人多者为忠,敛民悉者为能,百姓不胜其求,黔首不胜其刑,海内同忧,而俱不聊生。故过任之事,父不得于子;无已之求,君不得于臣。知死不再,穷鼠啮狸,匹夫奔万乘,舍人折弓,陈胜、吴广是也。闻不一期而社稷为虚,恶在其能长制群下,而久守其国也?
《政要论》治要·臣不易
夫治国之本有二:刑也,德也。二者相须而行,相待而成矣!天以阴阳成岁,人以刑德成治,故虽圣人为政,不能偏用也。故任德多,用刑少者,五帝也;刑德相半者,三王也;杖刑多,任德少者,五霸也;纯用刑,强而亡者,秦也。夫人君欲治者,既达专持刑德之柄矣。
位必使当其德,禄必使当其功,官必使当其能。此三者,治乱之本也。位当其德,则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禄当其功,则有劳者劝,无劳者慕。未之有也。
《仲长子昌言》治要
德教者,人君之常任也,而刑罚为之佐助焉。古之圣帝明王,所以能亲百姓、训五品、和万邦、蕃黎民,召天地之嘉应,降鬼神之吉灵者,实德是为,而非刑之攸致也。至于革命之期运,非征伐用兵,则不能定其业;奸宄之成群,非严刑峻法,则不能破其党。
时势不同,所用之数,亦宜异也。教化以礼义为宗,礼义以典籍为本。常道行于百世,权宜用于一时,所不可得而易者也。故制不足,则引之无所至;礼无等,则用之不可依;法无常,则网罗当道路;教不明,则士民无所信。引之无所至,则难以致治;用之不可依,则无所取正;罗网当道路,则不可得而避;士民无所信,则其志不知所定,非治理之道也。诚令方来之作,礼简而易用,仪省而易行,法明而易知,教约而易从。
篇章既著,勿复刊剟,仪故既定,勿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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