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司法。
这是明目张胆的违法。
是对刑法基本原则的践踏。
是把已经赎清的罪,再判一遍。”
罗翔往前微微倾身,法理如炬,层层戳破冤案的本质:
“第一,旧罪已执行18年,刑罚履行完毕,法律责任终结。任何机关、任何人,都不能再以此为由,对他进行第二次惩罚。这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写死的红线。”
“第二,青城案的罪名是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生态,与当年放贷犯罪属于完全不同的事实、不同的行为、不同的主观,两案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性。用旧案重评加刑,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第三,全俊熙出狱后,终南山修行,重建青城,不收香火,不敛钱财,拒绝资本商业化,守清贫,守正道,用十几年行动证明悔改。可判决视而不见,只抓着18年前的旧账不放,这不是客观裁判,是蓄意定罪、刻意重判。”
“第四,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就是吃准了民众不知道‘一罪不二罚’的法理,吃准了舆论会被‘三条人命’‘放贷经理’的标签煽动,吃准了没人敢站出来,说一句——他已经服过刑了,不能再罚了。”
罗翔停下话语,办公室里静得可怕。
他的愤怒,不是情绪,而是对法治被玷污的痛心。
“我再讲得直白一点。
全俊熙当年害死一家三口,是真的,他也坐了18年牢,已经还清了。
法律不允许一个人为同一个错误,先坐18年,再坐20年,一共38年。
这不是惩罚,这是报复。
这不是司法,这是构陷。”
张悍坐在对面,浑身颤抖,眼眶通红。
这么多年,所有人都在骂师父当年的错,却没有一个人说一句:他已经受过罚了。
只有罗翔,把最公正、最法治、最底线的那句话,清清楚楚讲了出来。
罗翔深吸一口气,压下所有情绪,重新回到最冷静、最专业的状态。他拿起笔,在再审申诉材料上写下最关键的一行字:
“原审判决将已执行完毕18年的旧罪重复评价、加重量刑,严重违反刑法‘一罪不二罚’原则,属于适用法律根本性错误,依法必须撤销。”
“我现在明确告诉你。”罗翔看向张悍,语气斩钉截铁,
“全俊熙当年有罪,已服刑18年,账已清。
青城案里,他未批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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