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萧烈罪行,逐渐曝光
陈长安坐在主营大帐的案前,手指轻轻敲着桌面。一下,两下,节奏平稳,像夜里更夫打更的梆子声,不急不躁。帐外风已歇,火把烧得正稳,映得他脸上影子也不晃。他面前摊着一张纸,是敌将供词的摘要,墨迹还新,边角有些褶皱——那是他反复翻看时捏出来的。
他提笔,蘸了浓墨,在纸上划去几行字。“纯阴炉鼎”四个字被重重涂黑。这种话百姓听不懂,也信不过。他说的是人话,打的是人心仗,不是神神鬼鬼的传说。他又删掉“突破武道极限”这一句,太虚,抓不住。最后留下的,全是实打实的事:萧烈勾结马匪断刀,私藏三箱军械于黑松岭西坡岩洞;去年冬月焚毁柳河村,抢走耕牛四十七头、粮食三百余石;大军溃败时令亲卫断后,自己连夜潜逃,连重伤部下都不收殓。
写完,他吹干墨,把这张纸折好,递给守在帐外的传令兵:“照这个,拟《讨逆檄文》,白话写,别整那些之乎者也。要让七岁娃和六十岁老汉都能听明白。”
传令兵接过纸,低头扫了一眼,点头退下。
半个时辰后,一卷红纸被送回案上。陈长安展开细看。开头写着:“告北境百姓书”,底下分三条列罪状,每条都带时间、地点、受害村落名。比如第二条写着:“乾元三年十一月初九,萧烈率骑入柳河村,纵火焚屋十六间,杀猪屠牛,掳走村中粮秣,致三户无家可归,至今未得安身。”后面还附了一句:“凡知情者,可至就近营哨指证,查实有赏。”
他看完,没改一个字,只说:“印三百份,天亮前,贴遍七村八镇。”
天还没亮透,第一批斥候就换了装束出发了。他们脱下铁甲,穿上粗布短打,背上麻袋,扮成贩柴的、卖盐的、走亲戚的,混进边境集市、茶肆、驿站歇脚处。到了地方,不声不响从麻袋里抽出红纸,用浆糊刷墙、贴柱、钉门板。有人看见了想撕,刚伸手,那斥候便低声道:“你撕啊,你撕了事就没了?你家去年烧的那场火,是谁点的,你自己心里没数?”
那人手僵住,缩了回去。
也有官差模样的人来问:“谁准你们乱贴告示?”斥候也不慌,掏出一块腰牌晃一下:“军情司备案,张贴军令,违者同罪。”说完转身就走,留下围观人群窃窃私语。
日头升起,消息像野火燎原。柳河村的老村长拄着拐杖走到村口,盯着墙上那张红纸看了半晌,忽然一拐杖砸在地上:“就是他!那天带头放火的就是这狗贼!我还记得他披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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