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般渴望被谁看见。
“小兄弟,多谢。”杨雄递过一块碎银子。
石秀没接,抹了把脸上的泥水:“举手之劳。您是……杨刽子手?”
“正是。”
“我叫石秀,排行老三,人都叫我拼命三郎。”石秀咧嘴笑,露出一口白牙,“杨大哥,您铺子缺人手不?我会杀猪,也会打架,能扛事,吃得少。”
杨雄愣住了。他见过太多人对他这刽子手职业避之不及,这少年却主动贴上来。
“你不怕我?”
“怕啥?”石秀眼神坦荡,“您是官府正经差事,比那些欺男霸女的强多了。”
就这一句话,杨雄心里某个角落松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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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还在下,破庙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石秀警觉地握紧怀里的剔骨刀,却见进来的是个瘦小身影——蓑衣斗笠,看不清面目,但脚步轻盈得诡异,踩在积水里竟没什么声响。
“时迁?”石秀松口气,“大半夜的,你来这破庙作甚?”
来人摘下斗笠,露出一张精瘦的脸,眼睛贼亮,正是鼓上蚤时迁。他抖了抖蓑衣上的水,一屁股坐在石秀旁边:“躲债呗。你石三郎不也在这儿窝着?”
石秀苦笑:“杨大哥让我去他铺子住,我没好意思。”
“傻!”时迁从怀里摸出个油纸包,里面是半只烧鸡,“那杨雄是真心待你。蓟州城里谁不知道,他老婆跟他不是一条心,他自个儿又是个闷葫芦,憋得慌。你这实心眼儿的撞上去,他可不当宝贝似的?”
石秀撕了条鸡腿,闷声问:“时大哥,你说……我这种人,真配跟杨大哥称兄道弟吗?”
时迁啃鸡骨头的动作顿了顿。
这话戳到他心窝子了。
时迁这辈子最得意的就是一身轻功,飞檐走壁如履平地,开封府的大牢他都逛过三回。可江湖上提起他,永远是“偷儿”“贼骨头”。那些好汉们喝酒吃肉时,他只能在房梁上看着。
他也想堂堂正正坐在聚义厅里,被人叫一声“时迁兄弟”。
“配不配,不是旁人说了算。”时迁把鸡骨头扔出庙门,声音有点哑,“石秀,我比你大几岁,见过的人多。这世道,真把你当兄弟的,一只手数得过来。杨雄算一个,你得惜福。”
石秀低头啃鸡腿,油渍混着雨水,吃进嘴里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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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雄家的门,是在四更天被敲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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