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他也要做个最美的病男子。
袁烈的病房都不像病房。
窗帘重新换了,床垫换了,内设摆设换了,还多了一些。
整个房间透着一种清爽又格外美丽的气息。
没看到安安,袁烈撇嘴:“怎么是你们来看我?好了,你们看完,可以走了。”
安安这时候才从沈知寒的身后探出头来:“金毛叔叔,你好啊,你好了吗?”
不待袁烈回答,安安又说下去了:“看金毛叔叔中气十足的样子,金毛叔叔你应该已经好啦。”
袁烈看到安安还来不及高兴,就抗议这称呼了:“我不是狗!我也不是大金毛!为什么叫我金毛叔叔?安安,快改称呼。”
安安歪了歪脑袋看向病床上的袁烈。
袁烈的一头金发蓬松又茂盛,他又精心呵护,发质很好,怎么看都跟金毛的毛有得一拼。
“金毛叔叔,我跟大金毛玩过的。我见过一个金毛,它的毛发特别柔顺,奔跑起来,飘逸极了。我是在夸你的头发好,才叫你金毛叔叔的。”
安安一脸的真诚,真的认为把他的头发比作金毛的毛发是在夸他。
对上安安晶亮的眼神,袁烈根本就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而沈知寒和裴谦却是快速地对视了一眼,重新拴住袁烈的那根绳子又出现了。
这次,那根绳子在安安的手上。
两个人都微不可察地松了一口气。
袁烈突然喊疼:“哎呦,我中弹的伤口好疼啊。疼死我了。安安,你真的没良心啊。我为你中了弹,你却嘲笑我,叫我金毛叔叔。哎哟,我的肩膀也被怪人划伤了。”
安安紧张了,忙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丹药来。
“给,袁烈叔叔,这丹药止疼的,而且会让你的伤口好得很快。你每天吃三粒,一周以后,伤口就能完全愈合了。不过我不能保证不会留疤。袁烈叔叔,你不喜欢金毛叔叔这个称呼就算了。我是真的觉得你的头发好好看,金色也好好看。既然你不喜欢,我不叫就是了。你腿上和肩膀上如果有疤,你告诉我。我最近要跟师父研究祛疤药。
师父说,如果真研究出这种药来,就算是陈年老疤都能去掉。那种坑坑洼洼的皮肤也会重新长齐。”
袁烈听得双眼放光。
不愧是顾明珊的女儿,就是厉害!天才!
他抬了下头,忍住了鼻间的那抹酸涩。
这么可爱的女儿,顾明珊真的舍得抛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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