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问题初见成效,接着就是举报问题。玉军和稽查队执法人员经反复研究,将案件定性为生产销售无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的榨油机案,按《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进行处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经审委会研究,一致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企业很快就将罚没款上缴,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了修改,用户投诉问题,除少数还在进行设备改进外,绝大多数都已顺利解决。
经质监局组织验收后,同意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这起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不但市局给予了表扬,总局有关领导也予以充分肯定。
王先生收到企业打过去的钱款后,带着正在上高中的儿子,从千里之外的湖北携两块在当地精心制作的“秉公执法、清正为民”的横匾和感谢信专程到天元区质监局表示感谢。
王先生对局领导说:“带儿子来,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给孩子上一堂活生生的教育课,让孩子知道,我们的政府是如何为老百姓服务的,希望他好好学习,将来以质监局的亲人们为榜样,报效祖国,做有益于社会的人。”
紧接着,市局法规处举办全系统执法骨干培训班,各区县局负责执法工作的副局长和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市局各业务处、市稽查大队等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玉军应邀给培训班讲了第一课,内容就是如何办理大案和疑难案件,这是本次培训班的重点培训内容。
法规处处长在开班讲话中指出,我们以前办这类培训班都是请知名专家或总局法规司的领导来讲课,今天我们请一个区县局的法制科科长来给大家讲课,这在我们市局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我相信有许多人会不理解,但我也相信大家听了以后,就会明白我们为什么做出这种安排。
玉军首先介绍了榨油机案的办理过程,然后重点谈了办案思路和体会,参训人员听得都很认真,还不时地做笔记。
午宴时,各区县局的领导们,分别带着本局的执法骨干过来给玉军敬酒,称他为系统内专家,希望今后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时,能得到他的帮助和指导,玉军表现得很谦虚,表示大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玉军现在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他很快就想到质量科一起罚没款十几万元的大案,处罚决定书送达已半年有余,当事人一直拒不执行,他多次催促质量科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可万芳总是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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