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都记得,自家老父亲送他出家门的时候,那祈盼的眼神。
好像在说,让他不要不怕伤,不怕疼,争取给自己弄一个军功,得到一份永业田。
说实话,王轩是不理解自家老父亲心情的。
他们家的条件不错的,算不上是地主,但也是村里面的富户。
田地加起来有八十多亩,人口也不少,兄弟姐妹有五个,他算是兄弟几个最壮最能干活的。
有这个条件,他不来参军,也有一份不错的未来的。
不曾想,晕晕乎乎,便来了军营,成为新军之中的一员。
新军的训练是艰苦的,一天到晚没有多少休息时间,晚上甚至要去扫盲班读书识字。
那真的是为了他了,他这个脑袋,看着那些文字就头疼。
但是有一点,让王轩十分意外,那就是军队里面吃得好。
一日三餐,变着花样的美食,有荤有素,白米饭、白面馒头吃到饱。
好家伙,不仅比自家吃得好,甚至比村里面的王地主家吃的还好。
王地主家,也不能天天吃肉,不能顿顿吃精细粮食啊。
自己入了军营,当了一个往日大家都看不起的大头兵,竟然能吃这么好,这是王轩万万没想到的。
吃得好,虽然训练艰苦,可王轩还是坚持了下来,不仅坚持了下来,甚至还强壮了不少,他都怀疑自己胖了。
不只是他,更让住在一起的十几个壮小伙,一个个都壮实了不少。
看大家吃饭的时候,一个个跟母猪投胎一样就知道。
跟他住在一起的,都是一个班的,一共二十四人,大家的出身都差不多,都是良家子。
“王轩,别发呆了,马上夜校就开课了,快走,今天你若是不多认五个字,班长绝对要罚你!”
“嗷---”
王轩嗷一嗓子,也急忙跟着冲了出去。
说实话,他宁愿去操场上跑上十圈,也不愿意去夜校认字。
可大家都去了,同一个班的战友,虽然跟自己一样困难,却没有一个人临阵脱逃,他也不能当逃兵。
那个听说是读书人的长官说了,逃兵是可耻的,还是犯法的,一人逃兵,全家丢脸。
那军官是读了圣贤书的,听说是读完了四书五经的,能去科举当秀才老爷的。
这样的人说的话,他听,因为对!
扫盲班上,王轩感觉自己脑袋晕乎乎的,听着长官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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