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许多名厨做的菜,单要论灵气,周砚做的这几道,绝对是独一档的。
火候、调味,把控到了极致。
确实有水平。
“难怪老汉儿那么看重他。”黄兵若有所思,那以后喊周哥,还是砚哥呢?周哥苏稽镇上没三百也有两百个,还是喊砚哥好了,显得亲近。
天才,多么稀奇的字眼啊。
那肯定得提前把关系处好啊。
他从小在酒楼长大,他爹待人接物那一套还是学了五六分的。
“我要吃猪蹄了!”黄莺放下筷子,一脸庄重的抓起卤猪蹄的两端,张大嘴巴咬了一口。
颤巍巍的猪皮一抿就从骨头上脱了下来,蹄筋给软软糯糯的,一口下去,肉汁在口腔里四溅,感觉灵魂都随之颤了颤。
好香啊!
这一口热卤猪蹄咬下去,实在是太满足了!
黄莺爱吃卤猪蹄,赵记的卤猪蹄她三天吃一个,坚持五年了,是她心中的小甜甜。
一般买回家是冷的,她还会自己上锅蒸热,就爱吃这口软软糯糯,入口即化的感觉。
可今天……
赵记的卤猪蹄,在她心中的地位瞬间下滑到了第二位。
周砚的卤猪蹄荣登榜首。
她突然能理解老汉的那些吐槽了。
卤水的差距太大了!
卤水是卤味的灵魂,是它赋予了猪蹄、猪头这类原本不受待见的食材灵魂,让它们得到食客的喜爱。
她之前一直觉得赵记的卤水极好,香味浓郁,色泽也漂亮,卤出来的肉还挺香的,比别家好吃多了。
可在周砚的这只卤猪蹄面前,赵记瞬间沦为路边一条。
这绝对是一锅老卤,卤汁的香味非常醇厚,香料调和的相当完美,香而不腻,余味微甜,因为用的是正儿八经的糖色。
黄莺又咬了一口,越嚼越香,这味道可真的太绝了。
黄兵本来不想吃的,可黄莺的吃相实在太诱人,感觉这卤猪蹄又软又香的,在她手里一晃,还颤颤巍巍的。
可惜囊中羞涩,确实拿不出一块二来吃一只卤猪蹄了。
这会工厂已经下班,纺织厂的工人们涌入饭店,落座点餐。
“赵嬢嬢,今天还有猪蹄不?我们要一个!”旁边那桌的女工开口问道。
“除了预定的,还有五个,我给你点上嘛。”赵铁英笑着应道。
黄莺闻言,眉梢一挑,伸手抓了一片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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