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非法组织。
狼的唠嗑论坛因为自身的技术先进性和安全性(在99年),成为从业人士贩卖内幕消息的首选。
但截止目前,仅有一小部分人有权限真正使用。
无它,福布勒警告,这玩意儿只要规模太大,就是必死的命。
另一边,监控夜魔侠的两个神盾局的苦逼特工,一直没能找到夜魔侠在策划什么,却在某个晚上被马律师反手找上门。
马律师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们身后,将一份资料交给他们。
“FBI?这里有一份我收集的金并洗钱的证据,其中涉及到两家上市公司。我已经同时将资料邮寄给各大报社,请抓紧时间调查。如果你们不管,等消息爆出来会很不好看。”
说完消失。
两个苦逼特工拿着烫手的资料,心里比吃了黄连还苦。
他们相互看看,终于有一个人开口说,“……你看他消失的方式,我就知道他是模仿蝙蝠侠的!”
现在他们知道了夜魔侠对“正规企业”下手的原因,却宁可不知道了。他们还不知道,马律师现在心里别扭着呢。
林克对这次计划的态度是,成功很好,失败也行。
马律师明显比林克更在意这个计划。作为律师,他的智力水平远高于平均线,不知过去为何那么执着于街头正义。和林克见面回去后,自己忍不住胡思乱想,越琢磨就越觉得当街头英雄没什么意义。
单从这个计划而言,就比他在街头殴打小混混强多了……不是,是根本不该拿在一个层面比较。
二者的差别,就像给汽车开罚单和凶手现场。
马律师甚至想到更多——林克是一名投资经理,所以他能从金融角度设计了一个套路,狠狠坑金并!
那他作为一名熟悉阿美法律的律师,有没有可能从法律角度进行类似计划?
好像也不是不行啊。
只要底线稍微灵活那么一点点……而且这并不违法。
从法律层面下手,结果会更加狠辣。
要知道夜魔侠作为一个以暴易暴的典型人物,要说他有法律底线,相信法律,隔壁的狗都逗笑了。但是,这么做虽然不违法,但违反“超英行为准则”。
超英行为准则是什么?
一句话就是,不要计划,无脑莽!
因为制定计划会给人一种搞阴谋的感觉,就不那么伟光正了。
智慧只用在科技发明和破解反派的谜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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