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都可以第一时间顶上,最难得的是什么你知道吗?”冯珍怼了一下罗南的胳膊肘,示意他看过来,“最难的的是,她眼睛里有活儿,根本不用指挥,她一定会主动出现在最适合的地方,你爸爸都说,咱们餐厅有伊莎贝尔和没伊莎贝尔是两个样子的,这小丫头!”
冯珍摇了几下脑袋,再次用力的怼了一下罗南:
“诶对了,你爸爸说让你赶紧给伊莎贝尔涨工资啊,千万别让人挖走了。”
罗南愁眉苦脸的叹气:
“涨涨涨,我心里有数着呢。”
罗南当然知道伊莎贝尔的能力有多全面,他早就对这个女孩寄予厚望了。
在他原先的计划里,商业街二期的新餐厅开业后,罗天海去那里拉新店铺,这个老店是要交给伊莎贝尔打理的。
她是做店长的不二人选,罗南从来没有考虑过其他人。
集市这个业务未来摊子可能很大,但罗南并没有预期在这个新业务上赚多少钱,主要是靠这个业务赚钱太难了。
他参与过萧条时期的卢尔马兰集市,繁荣度是无法和梅纳村等火爆集市相比的,那个时候卖锅包肉只能勉强温饱。
罗南相信,许多地区的集市也是同样的情况,甚至人流量更差,他的预期是能覆盖住人力成本就谢天谢地了,稍微有一点亏损也可以接受。
毕竟这是一种广告不是么?哪有打广告不花钱的。
集市起到的,更多是宣传和渗透作用。
就像罗南说的,把斯特斯加的粉红酒、中餐还有未来有可能的编织带到更多的地方,让它们被更多的普罗旺斯人所看到、熟悉,这就够了。
赚钱,他有其他的途径。
如果伊莎贝尔管了这个业务,自然就没有精力再管餐厅。
那么餐厅谁来管呢?
必须在两者之间做一个取舍。
但从内心来讲,罗南还是想把伊莎贝尔留在餐厅。
这个时候,弗洛西从后厨出来,罗南一眼就看到了这位老员工:
“妈妈,那你说弗洛西能管集市这项这个业务吗?我知道她没有经营的经验,但阿兰懂啊,他一定会帮助妻子做好这个挑战的。”
弗洛西一直在罗南的后厨帮忙,算算时间也干了快一年了,而且也曾跟着罗南去过许多次集市。
更为重要的是,妇女是最懂普罗旺斯集市文化的一群人,是刻在她们基因里的东西,罗南相信弗洛西可以胜任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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