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有些纳闷,不应该这么平静才对啊!除非是他杀人手法过于隐蔽,根本就没人发现?
他找了个墙根儿蹲了下去,两只手对着插在棉袄袖子里,时不时用袖头子蹭一下自己的鼻涕,那模样一看就是个卖呆儿晒太阳的。
大道上偶尔有些人走过,压根也没人会正眼看他,他已经捅了一个人,那人必然是死了的,虽然很多年没动手,但这点儿自信还是有的。
十几年如一日的坚持,让他把刺杀的动作练到炉火纯青,可是也正因为如此,很可能就没人看出来不对劲。
那不是白干了?
他有些无奈地抹了抹脸,太阳晒在干巴巴的脸上,让他的脸皮有些发痒,搓了两下不过瘾,又用手狠狠地挠了两下。
他不想暴露自己,所以下手极为隐蔽,可是现在看来,好像也不行。
非要弄得满地血才行么?
男人脑子里快速地思考着,如果不再动手,那等于没有完成任务,他们这种人,最怕的就是身边很有可能还有别的人潜伏着。
那人也许比他级别要高,自己能收到的消息,说不好别人也收到了,甚至收到的是监视自己的命令。
他不敢确定,如果自己无视命令,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所以既然第一个没啥效果,那他只能再杀第二个,甚至是第三个,第四个,直到县城乱起来才算完!
想到这里,男人的眼珠子有些发红,如果这次暴露,那也就踏实了,这十多年的时间,他每天都在害怕,现在终于要结束了。
他摸了摸袖子里藏着的一块手指甲大小的刀片,如果想要再显眼一点,那就可以不刺心脏,而改成抹脖子,无数次的练习,和刺入心脏一样熟练的动作,他可以极快地挑破一个人的颈部动脉。
要知道颈部动脉的血是可以喷出去好几米远的,现在大道上人不多,他决定再等几天,过了初七初八的,再找个机会下手。
男人站起身,便往回走去,就在他的身影消失后不久,这条大道上边多了几个来回转悠的便衣公安。
周发和国字脸马守义一前一后,努力装出一副闲溜达的样子,其实眼光一直在四处寻摸着。
转了几圈没发现有啥异常后,两人悄悄躲在一个胡同里,使劲儿跺着脚。
天气太冷,走了几圈棉鞋就冻透了,他们的两只脚全都有些发麻,这个状态如果遇上特务行凶,恐怕要耽误事儿,于是便想着找个地方暖和暖和。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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