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岱首次上书的时候便是以漕运为主题,而今也深刻感受到漕运相关的人事阻碍对事情的扰乱。
今天如果不是杨谏这一层缘故,事情也难以妥善解决。如果对此仍然没有一个足够的重视,那么接下来再受到类似的刁难,恐怕就不会这么顺利了。
他召来魏林,向其询问道:“这些船队、驮帮应当如何组建?只需打造车船工具、招募相应丁卒便可营业?”
“还是要得到官府的允准,否则车船都不能转输牟利!”
魏林连忙答道,他当然也希望自家郎主的事业越做越大,因此对此也颇为热情:“人货行渡关津皆需过所,若与车船之籍有别,便不得入市。凡行舟运车,皆需州县注籍,先公而后私,官府征雇为用,而后才可私用……”
车船这些工具想要上路入河,首先就要在官府进行记录,完成官府摊派的运输任务之后才可以自己进行营运。
当然这是指的达到一定规格、运载力可观的车船,如果只是运力有限、只在乡里使用的交通工具,官府也懒得征用。
官府摊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每年派给的按照时间或重量的征役,一种则是和雇舟车进行运输。前者是免费的、义务的,后者则就会支付一定的费用。
事实上这些车船最大的收入来源,就是官府的和雇。官府的和雇运输量极大,而且运输的行程时间都比较固定。民间的雇佣租用则更随意,且变数更大。
“是故汴渠两岸船户皆有戏言,摇橹撑篙自获钱,养家何须永业田?有乡里豪族高户,治船十数艘,经年所得不逊良田百顷。”
魏林旧是南市牙郎,也很擅长打听消息,这会儿讲起里面的门道来也是非常清楚:“便以户治船十艘计,两船充征役,五船受和雇,还有三船可自作,如此人家岁收千缗轻而易举。以此为业,胜于田桑啊!”
张岱听到这里,也是不由得心意大动,十艘船刨除官役等各项成本,居然每年还能获得上千贯的利润,单艘船的效益跟自己写墓志铭的价格都差不多,这也的确是非常可观的收入了。问题墓志铭也不能见天就写,可这跑船却可以长期经营。
“养船十艘,需用丁多少?”
他又有些随意的开口问道,这个问题其实远比船的营运收入更加让他关心。
“以粟船为例,一千斛船需用船丁三十人、篙工五人,负运、杂使等虽不上船,也需三五人为备,计需四十人,自江至河,两番轮替。”
这么算来,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