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种十几几十年了。
而且还是得到朝廷认可的土地,不用游走在灰色地带,成日提心吊胆担心哪日朝廷来清丈田亩,与朝廷发生矛盾。
再则…一旦获得政治地位,难道还怕将来弄不到更多的田地吗?现在放弃部分经济利益,将来子孙后代就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总而言之,今日一议过后,关中的命运,已是彻底与大汉的命运绑定在一起了。
只要大汉能够三兴,那么他们关中诸族作为从龙功臣,将来一定能重现祖辈荣光!
在阐述完诸多利好政策后,丞相命人从屏风后取出几箱简牍,一一分发到诸族案前,最后每人案前皆有简牍五卷。
韦诞、杜俭二人第一个收到,第一个摊开。
却见简牍卷首书《汉科》二字。
二人神色微凛。
所谓“科”,效力低于律、令,是律令的补充。
因为昭烈尊奉汉室,不便修改大汉的汉律,却又必须针对益州的特殊形势制定新的法律。
所以益州既以《汉律》治州,又增添制定了《蜀科》。
季汉绍继汉统后,《汉律》与《蜀科》仍然是并行共用的状态,只不过现在更名为《汉科》。
杜氏世治大小《杜律》,杜俭作为杜氏最德高望重的耆老,《汉律》可谓烂熟于心。
《汉科》对于他来说却挺新鲜,于是一下便把他的心神全部吸引。
不多时,其人便对《汉科》有了大致的了解。
这是为了扭转刘璋治蜀时期的松弛制定出来的补充科条。
与汉律的均衡性不同,汉科强调先压制豪强,再扶植平民。
主要聚焦于益州豪强土地兼并、隐匿人口、贪污腐败问题。
重点打击专权自恣的豪强大宗。
强调“威之以法,限之以刑”。
对豪强侵渔百姓的行为明确量刑。
对官吏也进行政绩的考核,有功劳必赏,有过必罚。
丞相没有给座中大族纵观蜀科条文的时间,语气严肃道:
“诸公,朝廷法度,乃定国安邦之基,不容触犯。
“还望诸公将《汉科》带回各族诸地,誊抄宣讲,令族中之人莫要犯了大汉科条。
“其中首要者,如科条所言,凡勾结魏逆、流寇、山匪祸乱乡里,抗拒国策,扰乱市易,阳奉阴违者,国法俱在,朝廷必严惩不贷,届时,勿谓朝廷言之不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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