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指未在官方户籍系统中申报田宅所有权,那么凡是涉案的颍川申氏族人,全部要被贬为戍卒戍边两年,所有非法持有的田宅也都将被收归官府所有。
其次则是颍川申氏殴打郡吏和税吏。
这是极其恶劣的行为,从“逃税”升级为“暴力抗税”和“袭击官员”。
若只是逃税和袭击官员,并不会如何重惩。
即便是殴打官吏,依照《二年律令·贼律》:“殴詈县官者,罚金四两”,都是钱能解决的事情。
但暴力抗税形同谋反!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世家豪门了,必须要出重拳!
否则天子何必调遣武卫营入颍川郡?
更遑论颍川申氏还有诸多过往的罪行,随着颍川申氏的倒台也被人一桩桩、一件件告发。
后续的告发申诉,郭图并没有参与。
毕竟于他而言没有什么区别,左右都不过都是要被族诛的将死之人。
斩首判一次和判十次,又有什么分别呢?
若非涉及孝桓皇帝、太上皇及当今天子,郭图该判的就不只是族诛,而是诛九族甚至夷三族了。
既然来都来了,而且没能在处理颍川申氏时尽兴,郭图也没打算轻易走人。
颍川诸多世家豪门踊跃举报颍川申氏,致颍川申氏被判族诛,却不知这些人被杀前,亦将知晓的诸多世家豪门所犯的罪行全部交代了,甚至还提供了不少的证据。
郭图很乐于看这场狗咬狗的大戏,连晚饭都因此多吃了两碗。
至于天子是否允许他在颍川大兴刑狱?
只要证据确凿,就连颍川荀氏的人,他也照抓不误。
否则天子缘何要向小小的颍川郡派出六千武卫?
真就为了让个小小的颍川申氏见识什么叫作外戚?
幸而颍川荀氏大体守法,仅少数旁系有隐匿田口之行,也未阻挠郭图执法。
至于杀了十八名恶奴的徐福与石韬,自然是被宣布无罪,不仅如此还要给予嘉奖。
为了拯救官吏的性命并保护自身性命,而以武力杀人的行为,符合“格杀”的行为,也就是依法击杀。
“格杀”通常是两汉对官吏依法杀人的特定司法术语,但在后汉时期,正当防卫杀人和阻止侵害他人生命而杀人的行为,都被称作“格杀”。
由此,徐福和石韬之名,幸运地进入了刘辩和卢植的视线。
卢植望向徐福的目光中也充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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