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脑干部位横扫而过,让它大半颗头颅高高飞起。
那触感顺着剑身传回手腕,让贝塔精神越发振奋。
他喜欢这种酣畅淋漓的战斗!
不需太多思考,只需听从指挥官的命令行事。
当然,这一切都源自于他对莫阿斯的信任。
当初莫阿斯突破失败,别人都用“在别处发光发热”来安慰莫阿斯,他们都只是敷衍,只有贝塔自己是真心实意那么说。
那是127场沙盘推演得出的结论。
他贝塔吃下了113场败果,14场平手,从未拿到过一次胜利!
而如今,莫阿斯也的确在回馈他这份信任,布置出的战术卓有成效。
贝塔能够带队冲杀无碍,就是证明。
与此同时。
在这遍布腐尸气息战场的另一个侧面,第5大队第3支队的指挥者葛朗又带着一种全然不同的心态。
右边眉毛从中自然断裂,仿佛闪电劈过,给他俊秀脸上平添了几许凌厉。
“莫阿斯这家伙……竟然真有这种本事?”
几乎毫不费力地取得了战场的主动和优势,让葛朗一时间有些不敢相信。
作为商人之后,葛朗被父亲塞到了格里菲斯综合学院,在他们那一批毕业生中,他是和胡厦并称的那个人。
胡厦精擅经济学、修辞学和统计学,而葛朗则表现出了出色的武道、战术天赋。
之后以宪兵身份加入雄鹰军第二军团,屡立战功,又觉醒了极为罕见的闪电斗气。
然而别人却都走到了他的前头。
胡厦一个文职,先于他成为骑士;如今光复山地领,又是莫阿斯做了大队长。
葛朗心里不服。
毕竟莫阿斯出了名的脾气软、没本事,明明早已是1阶骑士,却在晋升2阶这个关口,落后于他们这些半路出家的人。
可如今他不能不服。
莫阿斯这一次采取的阵型,葛朗也在学院中学到过,名为“赛巴隆纵阵”,通常用于狭小地形的巷战。
士兵纵列两排,向前推进的同时,警惕道路两旁可能会出现的伏击。
葛朗完全没有想到,这种阵型能够在野战中用出来,而且效果还如此显著!
不断穿插的纵队,将战场划分成了一个个小格子,不断压缩着指挥尸潮的放牧者的活动空间,如今尸潮的动作开始越发迟缓和散乱。
明明数量更多,却反而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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