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达成的条款。
至于为什么说这个合同看似是经济问题,实际上却是政治问题呢?自然是因为合同期限涉及到了两地政府班子的履新或者更换了。
万一,下一个区长不喜欢这个合作,或者对这个合作方式有意见,想要更换合作伙伴怎么办?
这些都是潜在风险,自然需要双方敲定。
“谢区长,你说的这些,我们都理解。”
“不过你说的五年为一届,虽然是共识,但是往往各地政府人事任免和履新,并非按照五年为一届来执行的。”
“有很多干部根本做不满五年,就会离任。”
“说个最简单例子,你跟我,肯定不可能做满五年的。”
“所以很大概率,五年之后的鹿华区和红旗区,区长不是咱俩了。”
“别说是五年了,可能三年之后,就已经不是咱们了。”
“因此,我觉得合同期限没必要按照政府五年换一届的时间走。”
“我觉得还是按照合作本身来决定,那就是合同为期十年,但是每年需要签补充协议,如果有任意一方退出的情况下,需要提前半年打招呼,至于损失费,按照你说的,五个亿是完全合理的。”
“另外就是,我们的合作合同,不仅需要加盖我们两个区政府的公章,以及我们政府主官作为法定人的签字,还需要各自市委市政府的公章。”
“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无异议。”
杨东沉声开口,将他的打算说了出来。
而这些内容,谢良谦等人在红旗区谈判期间,杨东并没有想好。
这些内容,都是新加入的条款。
谢良谦闻言皱起眉头,仔细思索起来。
既然涉及到政治问题,当然双方要想办法解决掉。
他谢良谦提供的方案没有改变,也不需要改变,因为他觉得他的方案就是最合理,最完美的。
按照政府五年为一届的规矩,来签订合同,所以哪怕换了新的区长,也只能耐心等待五年之约达成,后续是否合作,就看是否支付损失费了。
至于拿出五个亿的损失费,说白了对于鹿华区无伤大雅,给也就给了。
他的这个条款,本身就是站在鹿华区的角度来考虑的,处处有利于鹿华区。
而杨东想要的是长期稳定的合同,所以提出了十年合同期限,另外每年需要签补充条款,是根据时局变动,来灵活合作,而非一成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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