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骑高头大马之类的。也根本没有出人头地、飞黄腾达的意识。修炼者更是要尽量去除欲念,一心修仙。
相较之下,现实中的我怎么竟可因为一时间找不到工作就生出寻死之心来了嘛?若是那样,我在此界岂不早就该寻死千万回了么?
所以,回想起来还觉得自己真是可笑了!
就清风晓得了“不以身托天下,何以为道?”的道理而言,我辈又何能言轻弃己身?
清虚界惜身如命,这不消说。追求塑身以养命,养命而求成仙,这也不过是种人生追求方向而已。我不敢苟同也罢,但那也算是此界中人的一种人生自由!
只是何以为真?即人生的真正意义何在!这还成了我以及整个清虚界共同面对的问题!
说白点,还就是人为什么活着的问题!
这又绕回来了!我不是以此含糊地糊弄过小石么?
但现在,我是真想弄懂这回事了!
简单得很!弄清楚了,就要么活,要么死!
按有些有气节的人的说法,就是“苟活勿宁死”!
这算不算真正的生死玄关?
最困扰人的,也最让人崩溃的,也不过这回事罢了!
老子在《道德经》里似乎是透露了些这方面的信息的。至少有“道乃久,没身不殆”以及身死而道不消那“死而不亡者寿”的说法!
如果要说,老子无心插柳柳成荫,还不如说:老子是真得了道的!
对这方面,不怪他没言明,而是世人太过迂痴!
是啊!人为啥活着?为啥还要“贵以身为天下”?为啥天下又是“天之道,利而不害”与“天之道,损有余而奉不足”?
很显然,人们心目中的“天”,不就是这个人类社会么!
这还不是就有如此一个道理了么:人活的是个社会群体!于群不利,活着又有何意义?而社会反过来就应该是犹如天道般对每个社会成员都是“利而不害”的!
这才是圣人那般合乎天道的为人之道!
想到此,我似乎看到了一线曙光!觉得这似乎就是个人与这世界(社会)正该有的关系啊!
否则,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把这个社会群体彻底解散,那必然人吃人是很正常回事!
蛮荒之地,不是存在过食人部落么?这是符合丛林法则的!丛林法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自然界的法则,只讲究个弱肉强食!
如果人类不结为群,在丛林法则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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