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所在。
然后,是第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这章算是对前面一定程度的总结。说的是“常德”。
即综上所述,作为统治者,平常应该注意的基本的东西。基本上就是“抱朴守一”的思想。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几。”说的就是:
晓得为了竞争天下,成为其领袖(知其雄),就要懂得柔忍退让以获得天下支持(守其雌),让自己成为天下的归依。
为天下溪。溪者,水的归纳之所。也可想为溪谷。按老子前面所说,即可当作天地之母看!
如果将自己当作天下之母了,那就具备平常该有的德行了。具备常德一直不偏离,就可以如婴儿般纯真了。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无极。”如互文般对应前句,还是要怀柔以定天下之意。
所谓的“白”与“黑”,无从考究了。
通常而言,“白”也指“白天”,属“阳”;“黑”指“夜晚”,属“阴”。
按照这样来理解,“知其白,守其黑”即“知其阳,守其阴”之意。
但“白”又有“明明白白”之意,“黑”又可叫“不明不白”隐晦之意。
所以,综合前后文义,此句的意思更大可能性是:
晓得什么叫执法严明,也要怀着怜悯之心,以宽大为怀,制定天下共守之规矩,那你的常德就不会用错了(常德不忒)。
拿个说法就是“法不外人情!”
以世情立法,又以法断事情,就需依人情世故而灵活变通使用法理。便应该循序渐进,依人情变更(社会发展状况而形成的自然合理的情形)而修改法律。
“为天下式”的说法应该熟了。
前面章节说的圣人以自身准则作社会标准,这儿落实在制度规定上了。
中国春秋时或还从未有法律一说,但已逐渐形成了一定程度上以封建统治领主对统治区域内的要求为准的不成文行为规范。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天下式”。
老子此处提出柔和立法依世情变法的概念,也的确超前得不得了!就算是现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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