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她对尹南风的印象不错,或者说,她欣赏能这种独撑场面、做事利落的女老板,更何况还是个美女老板。
无论对方用意为何,她都愿意卖尹南风一份情面,将其当作朋友相待。
就算尹南风当真是受张日山他们所托才来的,她也没那么在意。
这是她点头同意的第二个原因。
她先前心存偏见,曾三次回绝了张日山的邀约。后来诸多恩怨尘埃落定,她也答应过張日山,下次他再相邀,她必不会推辞。
她不喜欢食言。
左右不过是见上一面,她还不至于那么畏首畏尾,见不得人。
消息发过去不过片刻,尹南风那边便发过来个地址。
是她所在城市的一处大型剧院。
时间一晃,便来到约定当天。
既然是赴约,就不能太敷衍。
沈明朝简单地画了个淡妆,柔顺的头发半披半扎,脑后是别着一个花型流苏发饰,身上穿着一条米白色新中式的连衣裙。
裙身垂坠感极好,风一吹就轻轻扬起,像落了层半透明的云。
整个人站在那里,气质清雅绝尘。
原本她想着自己打车去的,尹南风却主动说会有车去接她,她只犹豫片刻,就发了个“好”字过去。
约都应了,还怕坐趟车吗?
错又不在她,她何必顾虑重重?
沈明朝思绪飘远时,汽车的轰鸣声渐近,她抬眼看去,一辆黑色豪车静静泊在路边,车身线条冷硬流畅,漆色亮得晃眼。
她一眼就认出了这车。
是上次从北京去雨村的四辆车之一。
也是張日山的私车。
这家伙莫非亲自开车来接?
这个想法刚跳出来,就被沈明朝否定了。不可能,張日山还有腿伤。
早在雨村的时候,她就因好奇私下问过霍道夫,張日山这伤很严重吗?
当时霍道夫满脸严肃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但这是正常情况下,而他这伤,恢复期少说得半年。”
“啊?这么严重啊。”沈明朝有些惊讶,她那时还不知道自己能治疗的能力,只想着張日山腿伤严重,必然需要静养,所以平时也很少去打扰对方。
自她离开雨村,满打满算才2个月,而且她记得自己没怎么触碰过对方,就算張日山身为張家人的恢复力再恐怖,也开不了车。
那难道是新月饭店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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