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雷的肚子很饿,上午他对着开水吃完了家里最后一根法棍。
他很疲惫,可糟糕的环境让他很难快速入睡,耳边开始出现嗡嗡嗡的蚊子声。
他从来没有在外面过过夜,蚊虫,以及黑暗的恐惧让他充满疲倦的身体始终无法彻底放松下来。
迷迷糊糊间,他能听见躺椅那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和老杰克含糊的嘟囔。
接着是脚步声逐渐靠近,那股子发酸的气味完全钻进李雷鼻腔。
“喏。”
李雷抬起头,老杰克正站在他面前,他手里拎着两团黑乎乎的东西,径直塞到李雷怀里。
一团是勉强能看出是条破毯子,另一团像是用各种碎布拼凑缝制的“枕头”,填塞物硬邦邦的,隔着布料都能硌手。
浓烈的气味让李雷胃里一阵剧烈的翻腾,差点干呕出来。
他本应该嫌弃的,但现在有些犹豫要不要盖到身上,毕竟爱达荷州的昼夜温差还是很大的。
“thanks……”
“少来这套,小子,看在两年前你曾经给过我一块面包的份上。”老杰克打断李雷,自顾自说道,“不过你应该也不记得了。”
放下东西后,老杰克本应该继续回到他的躺椅,却突然一拍自己满是污渍的脑门,“等等!妈的,差点把宝贝也送给你了!”
他粗暴地从李雷怀里把枕头又拽了回去。
“刺啦——”
一声轻微的布料撕裂声。
他的手指从里面夹出一个用厚塑料纸紧紧包裹着的小本子。
那塑料纸显然包裹得很用心,边缘都仔细折好,虽然也沾了污渍,但里面的深棕色皮面笔记本看起来保存相当完好。
“这是什么?”李雷忍不住问,毕竟那东西干净的不像是从一个老流浪汉身上掏出来的。
“新来的流民,你差点毁了我的下辈子!”老杰克啐了一口,“我的好兄弟,这老杰克创作出来的一部伟大的小说!”
他俯身凑近李雷,眼神发亮。
“我把这儿,把美利坚写成了一部小说,写成了废土!真正的废土!摩天大楼是变种生物的巢穴,高速公路长满了会吃轮胎的藤蔓,便利店里的不是食物,是过了期二百年的军用压缩胶!那些西装革履的家伙,在小说里要么是穿着破烂西装的掠夺者头子,要么就是只剩骨架还在会议室里开会的傻瓜!”
他说得有些激动,挥舞着没拿本子的那只手,仿佛在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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