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上比赛正在进行。蓝队一次漂亮的传球配合,前锋接球,晃过后卫,起脚射门——球进了!场上响起欢呼,进球的球员被队友围住,互相捶打肩膀,笑得像个孩子。
陈末看着,突然想起记忆里那个七岁的林枫。穿着大好几号的球衣,在小区空地上踢一个漏气的皮球,父亲当守门员,故意放水让他进球。孩子兴奋地满场跑,笑声清脆,像摇晃的风铃。
那个孩子去哪儿了?
是被一道道习题埋葬了,还是躲在灵魂深处某个角落,等着有人对他说“你可以继续喜欢足球”?
中场休息时,一个穿着10号球衣的中年男人走过来,在陈末旁边坐下,拧开水瓶大口喝水。
“小伙子,看球?”男人问,声音洪亮。
“嗯。”
“喜欢足球?”
陈末想了想:“小时候喜欢。”
“现在呢?”
“没时间了。”
男人笑了,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总有的。我像你这么大时也这么说,现在四十五了,每周雷打不动踢一场。”他指了指场上,“那帮老伙计,都是二十年交情了。工作烦了,家里有事了,来踢场球,出一身汗,啥都不是事儿。”
陈末没说话。
“小伙子,”男人拍拍他的肩,“人这一辈子,不能光奔着目标去,得有点自己喜欢的事儿。不然就算到了终点,回头一看,路上啥风景都没有,那多没意思。”
哨声响了,下半场开始。男人站起来:“我上了!有机会一起来玩啊!”
陈末看着他跑回场上的背影,忽然做了个决定。
回家路上,他在体育用品店停住脚步。店里最显眼的位置摆着一排足球,崭新的,皮面闪着光。他挑了一个最普通的,黑白相间,八十块。
抱着足球走出店门时,陈末感觉林枫的身体有了一丝极轻微的颤抖——不是抗拒,是别的什么,像沉睡的肌肉记忆被唤醒。
回到家是下午三点。父亲在客厅看报纸——陈末第一次看见他在休息时间没在忙工作。母亲在阳台浇花,哼着不成调的歌。
陈末把足球放在玄关。父亲从报纸上抬起头,目光落在足球上,定格。
“爸,”陈末说,“我想每周踢一次球,就一次,两小时。”
母亲从阳台探出头,手里还拿着喷壶。
父亲放下报纸,站起身,走到玄关。他弯腰拿起足球,很轻地掂了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