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翅膀还在往林子里钻。
周锐趟着水直接一把搂住了一只野鸭的脖子一扭,跟着一只脚踢出水面,将另一只鸭子一脚给踹死了。最后一只呼扇着翅膀已经跑到岸边,周锐手中的侵刀飞了出去,那鸭子直接就钉在了岸边的地上。
周锐挨个把野鸭捡起,最后拔起钉在岸边的侵刀,这只鸭子已经没法看了,流了一身的血。算了,直接收拾了做午饭。接着周锐把所有东西都收回来,包括那把弹弓。仔细看了一下,皮筋断裂成两节,看来是放置的时间太久了,皮筋都变脆了。下次去卫生所淘一条压脉带算了,那个更好用。
周锐把五只野鸭放进背篓,又把被侵刀扎死的那只直接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都掏了出来,抹上盐巴,又在溪里掏了几团河泥,直接连毛整个糊住。在地上生个火堆,把泥团扔里面。
周锐找了个大石头坐了下来,把鞋子给脱了。周锐的鞋子刚才趟水的时全弄湿了,也要烤干,正好等着鸭子烤熟的时间,把鞋放火堆旁。大概半个多小时后,周锐的鞋子干了,估摸着鸭子也熟了,连忙用根还没烧着的柴把泥团扒拉出来。用棍子敲开干透的泥巴,泥壳连带着粘在上面的鸭毛就都剥了下来。
恩,这叫花鸭香。在湿闷的丛林里跑了大半天的周锐已经饿的不行了,撕下一只鸭腿一边吹着边大咬了一口。虽然只是放了一点盐,但是去掉内脏还有四五斤的鸭子肥的流油,一口咬在嘴里,周锐顿时有了一股满足感。周锐吃完两个鸭腿,等鸭子稍微凉了一点后,直接就抱着整只鸭子就啃了起来。
男人就该这样大口吃肉,可惜就是少了点酒。周锐上辈子也在世界各地的高档酒店吃过饭,说实话也就那样。在那种环境吃的是社交,是礼仪,周锐从来不习惯。周锐宁愿跟三五好友在大排档,在路边摊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周锐想到这里,打开水壶往地上倒了一点,接着大喝了一口。敬和我一同作战的兄弟,愿你们在天堂能够得到安息,可惜我不信上帝,所以他把我踢回来了。
周锐吃饱喝足,四肢大张,满足的摊在身下的大石头上,这才是他妈的神仙过的日子。这辈子周锐不想再出去闯荡,只想陪着弟弟妹妹和侄女长大,送他们上学,让他们多长见识。至于以后,他们想去大城市还是想回来,都随他们自己的意愿。而周锐自己,只想在上辈子魂牵梦绕的村里待一辈子。
上一世的媳妇,算了吧。上辈子就已经坑了她一次了,这辈子就别在祸害她了,估计她也不会想见到我。
周锐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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