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了顿。
“但我记得。”
“那天晚上下了雨,那个人没有打伞,站在楼道里和我爸说话。他戴着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我看不见他的脸。”
“我只听见他说了一句话。”
陈默转过身。
他看着陆峥。
“他说:陈科长,你儿子很聪明。”
陆峥的呼吸停了一瞬。
“第二天凌晨,”陈默说,“我爸从六号楼天台跳下去了。”
办公室里静了很久。
日光从窗边斜过来,把那道二十八年前的旧疤映成淡金色。
陈默没有再说话。
陆峥也没有。
他们隔着这间堆满案卷的办公室。
隔着1987年11月18日那夜谁也没有看清的脸。
隔着柳林街17号院梧桐树下,两个男孩用铅笔刀刻在树干上的名字——
左边是陆峥。
右边是陈默。
那些字后来被拆掉了。
它们和整条柳林街一起,变成2003年城市规划档案里的一行备注:“已拆迁,原址改建商业综合体。”
但它们没有被忘记。
陈默记得。
陆峥也记得。
“那个人,”陆峥开口,“你后来见过吗?”
陈默没有回答。
他从窗边走过来,重新坐回办公桌后。
拉开右手边第三个抽屉。
取出一只档案袋。
封口是新的,没有拆过。
他把档案袋放在陆峥面前。
“三个月前,”他说,“有人把它寄到刑侦支队。”
陆峥看着那只档案袋。
封面上没有寄件人地址。
只有一行打印体字:
“陈兆年案·补充证据”。
“我没有拆。”陈默说。
他顿了顿。
“我在等你来。”
陆峥拿起档案袋。
封口处贴着的透明胶带在日光下泛着细密的折光。
他用指甲划开封口。
取出里面的东西。
是两张照片。
第一张是黑白照,边角泛黄,拍摄年代至少在三十年以前。
照片上是一男一女。
男人穿着八十年代流行的藏青色中山装,面容清瘦,眉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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