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征兵者,留守本岛无明显罪行记录者。约四十万人。
“审判怎么办?”法律顾问问林振武,“一百二十万人,全部审判需要十年。”
“不审判。”林振武早有方案,“直接裁定。”
他拿出《战争责任处置暂行条例》:
甲级人员:强制劳动改造二十年,地点为九黎在非洲或东南亚的矿山,种植园。
乙级人员:劳动改造十至十五年,地点为日本本土重建工程或海外基建项目。
丙级人员:劳动改造三至八年,地点为本土。
丁级人员:社区服务一至三年,限制部分公民权利,纳入“思想改造教育计划”。
“没有法庭?”顾问震惊,“这违反程序正义……”
“他们侵略别国时讲过程序正义吗?”林振武反问,“他们在马尼拉审判过吕宋人吗?”
他顿了顿:“而且,我们给了申诉渠道。”
“任何不服裁定者,可以向委员会提交证据申诉。”
“如果证明清白,可以降级或免除。”
“谁会帮他们证明?”顾问苦笑。
邻里检举制度下,人人都怕被牵连,更怕被报复,没人愿意帮人作证。
“那就是他们的问题了。”林振武合上条例,“通知各地,十月初开始第一批移送。”
“先从甲级开始。”
10月7日,京都郊外,原日军战俘营改造的“第一转运中心”。
三千名甲级和乙级人员被押送到这里。
他们中很多人一周前还是体面的企业家,退休官员,神社神主,现在穿着编号囚服,在秋雨中瑟瑟发抖。
转运中心主任王建国,原九黎陆军上尉,正通过扩音器宣布:
“根据裁定,你们将被送往指定地点参加劳动改造。改造目的是赎罪。”
“改造期间,表现良好者可获得减刑,家属探视,通讯权利。”
“现在分配目的地。”
名单开始宣读。
“山本一郎,原大阪炮兵工厂厂长,甲级。目的地:加丹加铜矿,劳动改造二十年。”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瘫倒在地,被士兵拖起。
“中村健二,原神户宪兵队长,甲级。目的地:苏门答腊橡胶种植园,劳动改造二十年。”
“佐藤武,原京都特高课课长,甲级。目的地:中南半岛路桥铁路工程,劳动改造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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