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易,眉宇间比同龄人多了几分沉稳。
黎晚晚收拾着要带去上课的东西,打开书桌抽屉,瞥见里面放着的几件金首饰,忍不住伸手拿了出来,在灯光下细细欣赏。
她现在最喜欢的就是那个50克的大镯子,沉甸甸的分量握在手里,凉丝丝的,却让人心里莫名地踏实,满满的都是欢喜。
她把镯子轻轻套在手腕上,对着镜子转了转,看着那圈金灿灿的光芒在手腕上流转,忍不住臭美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取下来,用软布擦了擦,放回原位。
接着,她又拿起一个天子门生金锁吊坠项圈,黄金的底色上,点缀着色彩鲜艳的珐琅,边缘还垂着一排五个小巧的铃铛,风一吹就会发出清脆的响声,精致漂亮得不像话。
这是今年江翊然回来时特意送给她的,送的时候,他脸上难掩骄傲地说:“这是我自己打工攒的钱买的,特意挑的,你看看喜不喜欢。”
说话时,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只等待着主人夸奖的小狗,眼神里满是期待。
“你太厉害了,现在就能自己挣钱了!”黎晚晚由衷地赞叹道,语气里满是欢喜,“这项链太漂亮了,你是怎么知道我审美的?送的每一件我都特别喜欢~”
她顿了顿,好奇地问道:“而且你怎么老是送金首饰给我呀?”
“因为你喜欢呀。”江翊然笑得一脸实诚,眼神紧紧锁着她:
“每次你看见这些亮闪闪的金首饰时,眼睛都在发光,一看就特别喜欢。”
黎晚晚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有吗?她有那么爱黄金吗?表现得这么明显吗??
“人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很正常呀,”江翊然看着她,接着说道:“以后我还会给你买更多的,把你喜欢的都给你。”
黎晚晚看着他一脸认真的模样,心里暖洋洋的,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揉捏着他那张俊朗的脸,指尖感受着他皮肤的温度,边揉边问道:“那你呢?你喜欢什么?”
真不是她不关心男朋友,而是江翊然性子太淡了,对吃的、喝的、玩的都没什么特别的兴趣,她看了这么久,也没瞧出来他到底对什么上心。
江翊然顺势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轻轻扶着她相对于之前有些圆润的腰,任由她的小手在自己脸上作乱,声音低沉而温柔,带着几分缱绻:“我喜欢你。”
黎晚晚的脸颊瞬间红了,不舍的羞的,是尴尬的。
手上的动作也变得重起来,使劲的蹂躏他这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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