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了?
那本爆款甜文小说里根本没有这个剧情啊。
张免这样的性格,适合做创业领头人吗?
这个领头人,不应该是男主来做吗?
唐榛轻声说,“我还以为……公司是你的。”
事实上原本公司的法人确实是任言京。
但他放弃了。
他还记得当时张免等人问他为什么,明明他才是最适合的人选。
他的回答是,“我随时都可以开公司,但我没有第二个二十岁,我也遇不到第二个唐榛了。”
一年以前,他还读大一的时候,他认识的某个博导忙里偷闲,抛下一众组员,带着自己的老婆孩子出国玩了一个月。
他知道这件事后,随口点评了一句,认为这位博导对自己带的学生不够负责。选博导的话,尽量不要选这样的。
那时他还太过于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
后来不知为何这句话传到了那位博导耳中。
博导并没有生气,反而找机会和他说,“平衡生活和工作,也是一门学问。”
那位博导教会他工作不应该是生活的全部。
同理,事业也不应该占据他全部的时间。
直到一年后,他才明白博导的选择。
任言京呼出一口气,压下心底的烦躁,“宝宝还有话要跟我说吗?”
唐榛摇了摇头,“没有了。”
她甚至都没机会提分手这两个字。
111也很愁,所以试探分手的结果到底是什么?
它看不懂。
【榛,过几天再提一次吧,我看男主现在火气大得很,他今天忙了一整天,又刚从酒会上下来,可能不适合谈分手。】
唐榛也这么觉得。
提分手也得找个好时机。
今天显然她没经验,没挑对时间。
任言京看着唐榛,伸手摸了摸她的脸,“早点睡。明天下午我来接你。”
唐榛茫然,“去做什么?”
“明天罗伯特有个表演,等这周末,我们去海边玩吧。”
唐榛仔细想了下,不确定地说,“我明天下午好像有课。”
“你下午没课,只有一节早十。”
唐榛啊了一声。
任言京好笑地捏了捏她的脸,怎么这么迷迷糊糊的,像是只笨蛋小猫一样,“这周是单周。”
唐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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