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二十五岁,“小画笔”周末写生班的兼职老师,也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之一,自然成为重点调查对象。他表现得很悲痛,也很配合。他承认自己很喜欢朵朵,觉得她聪明可爱,但坚决否认带她离开或伤害她。他的不在场证明看似牢固:四点半到五点之间,至少有三位家长和两个孩子看到他一直在写生区帮忙收拾,直到活动彻底结束。公园西门附近的摊贩也没有人对他的形象有明确印象。
“会不会是模仿?或者随机诱拐?”小陈提出。
但现场那种带有“仪式感”的整理,以及崭新的、特定款式的发夹,都指向预谋。凶手对朵朵有特别的关注,并且可能提前准备了“礼物”。
警方排查了朵朵的家庭和社会关系,未发现异常。张明的背景调查也暂时没有破绽:师范学院美术专业毕业,在几家培训机构兼职,口碑不错,单身,独居,无不良记录。他住所的搜查令暂时缺乏足够证据申请。
案件陷入僵局。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在众目睽睽下消失,又被精心“修饰”后遗弃在僻静处。凶手像幽灵一样,来去无踪。
案发后第三天,林海在家中,心情沉重地看着现场照片。 那两枚刺目的紫色蝴蝶发夹,和朵朵原本天真无邪的笑脸形成残酷对比。
林澈爬到沙发上,安静地坐在爸爸旁边。他看到了朵朵的照片(林海迅速收起更可怕的),小声问:“爸爸,这个小姐姐怎么了?”
“她……走丢了,去了很远的地方。”林海尽量温和地说。
“她头上的新夹子好亮。”林澈指着照片上模糊的紫色反光,“可是,她原来的蓝色蝴蝶结呢?妈妈说过,别人给的东西不能随便要,更不能跟不认识的叔叔阿姨走。”
孩子的话提醒了林海。朵朵的浅蓝色发圈不见了,被换上了凶手的“礼物”。这不仅仅是替换,更是一种占有和标记的象征。凶手通过替换发饰,在心理上完成了对受害者的某种“再装扮”和“所有权宣示”。那些闪粉,会不会是凶手在“装扮”过程中,从发夹或其他装饰物上掉落的?
“小澈,如果你很喜欢一个小朋友,你会送她礼物吗?”
“会呀!我会把我最喜欢的糖果或者小贴纸分给她。”
“但如果那个小朋友不要呢?”
“那我就自己留着呀。”林澈理所当然地说,“不能硬塞给别人的。”
“如果……有人硬要把自己觉得‘漂亮’的东西,给一个小朋友戴上,还不许她拿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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