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珀的注视中,常宁头上的“弗兰肯斯坦”逐渐扭曲、变淡、消失。
当作为“弗兰肯斯坦”的存在被消解之后,整个世界都开始坍塌瓦解。
地震从微弱到逐渐强烈起来,那些老式电视也开始摇晃起来。最顶上的那些翻落下来,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并爆出一地玻璃碎片。
天花板上的红色灯光也掉落下来了一半,荡秋千般在室内摇晃着。
看着自己头上的称号逐渐从“人狼”变成了“弗兰肯斯坦”,明珀便若有所思的看向了自己的右手,闭上眼睛感受着心底涌现的欲望。
那种感觉与装备“人狼”时的感觉不同。
如今的他没有那么强烈的破坏欲,那种无法静止的躁动感。而是出现了一种无比骄傲的自我膨胀感、燃起了一丝对异性的欲望,并且产生了一种迫切想要证明自己……或者说,“想要出名”的感觉。
原本明珀是那种怕麻烦的性格,除非有必要否则他不会与陌生人搭话。
因为社交往往就意味着麻烦。要考虑怎么做才能不给人添麻烦,也要考虑当别人对自己提出请求的时候是否能够答应、如何拒绝才能不伤害关系。友谊维护起来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但如果是现在的明珀,假如在路上看到有人直播,那么他大概率会上前去笑着打个招呼,甚至会想要主动进入主播的镜头。
切换这两个称号的感觉,就像是从一个冷血杀人狂变成了一个渴望成名的外向网红一般。
——不过总的来说还好。
这种欲望完全是能被驯服的。
而且,对于本来就自卑的常宁来说,它提供的强烈自我感倒是恰好能补足他人性中的那部分弱点……而这种“证明欲”,大概就是他之前开着变声器时的那种狂热扮演感的来源。
“喂,还活着吗?”
明珀不轻不重的踢了一脚常宁。
常宁蠕动了一下,喉咙被割开的伤口又喷涌出了一缕喷泉般的鲜血……却仍旧没有彻底死去。
明明头颅被反复贯穿、甚至整个脖子都被切断,却还能有一丝生机。
很显然这东西已经不能是人了。
大概是因为常宁就是这片空间的主人吧,明珀猜测。
在这片空间完全自毁之前,常宁仍然能保有些许意识。
……如果对方还活着的话,或许可以借取对方的手指。
人狼的自愈能力,显然无法将断肢接合。如今使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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