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又遇到了几波野狼。
有两只的,有三只的,最多的一波有五只。
林修没有贪心,只选择两三只的小群体下手。遇到五只的那波,他观察了一会儿,发现其中有一只体型特别大,可能是小头领,实力更强。
他果断放弃了。
狩猎不是拼命,安全第一。
到太阳西斜时,林修又击杀了六只野狼。
加上之前的十只,总共十六只。
超额完成任务。
“差不多了。”林修看了看天色,“该回去了。”
他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开始处理战利品。
十六只野狼,他不可能全部带回去——太重了,而且血腥味太浓,容易引来其他凶兽。
他只能选择最有价值的部分:狼皮、狼牙、狼爪。
剥皮是个技术活,林修做得依然很生疏。但他很耐心,一张一张地剥,尽量保持完整。
十六张狼皮,堆在一起像座小山。
狼牙和狼爪也收获颇丰:完整的狼牙三十二颗,狼爪六十四只。
至于狼肉,他只割了最精华的后腿肉,大约三十斤,用布包好。
剩下的狼尸,他挖了个坑埋了——不是仁慈,而是为了避免血腥味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切处理完毕,太阳已经落山了。
暮色四合,山林里开始响起夜行动物的叫声。
林修不敢耽搁,背着沉重的包裹,带着阿黄,快步往回走。
回去的路比来时难走。
因为背着几十斤重的东西,他的速度慢了很多。而且天黑之后,山路更难辨认,好几次差点摔倒。
阿黄在前面带路,它的夜视能力比人类强得多,总能找到最安全的路。
走了约莫一个半时辰,他们终于回到了贫民区边缘。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只有零星的灯火在黑暗中闪烁。
林修松了口气。
安全了。
他加快脚步,朝自家小院走去。
但刚走到巷子口,就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
“就在里面!我看到他进去了!”
“带着好多东西,肯定是打猎回来的!”
“妈的,昨天打了我们的人,今天必须让他付出代价!”
是王疤的声音。
林修心中一沉,停下脚步,躲在一堵矮墙后,悄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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