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
“他不懂,但我懂。”江鼎缩了缩冻得发麻的脚趾,语气平淡,“他是咱们这三个人里力气最大的,也是跑得最慢的。明天要是再打起来,还得靠他扛盾牌。脚冻坏了,他就站不稳;站不稳,咱们俩都得死。”
这就是江鼎的逻辑。
绝对的理智,绝对的利己,但偏偏让人听着心里生出一股子从未有过的暖意。
在这个所有人都在互相算计、恨不得踩着同伴尸体往上爬的地方,这种基于利益的“照顾”,反而比那些虚头巴脑的兄弟情义更让人觉得踏实。
哑巴没说话,他也不会说话。他只是笨拙地把那双对他来说稍微有点紧的羊皮靴套在脚上,然后用力地跺了跺脚。
咚!
大地震颤了一下。
哑巴抬起头,那双原本浑浊木讷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一种叫做“感激”的光,虽然很微弱,但在黑暗中却格外清晰。他冲着江鼎咧开嘴,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然后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
意思是:命给你。
江鼎笑了笑,没说什么煽情的话,只是撑着膝盖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雪:“走吧,那帮吸血鬼应该撤了,咱们回去抢个好位置睡觉。”
……
死囚营的夜晚,比战场更像地狱。
为了防止哗变和逃跑,几千个幸存下来的死囚被赶进了一个巨大的围栏里。这里没有帐篷,只有几个用来取暖的火堆。
寒风呼啸,所有人都在拼命往火堆旁边挤。为了争夺靠近火源的那一点点位置,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甚至有人为了抢一件破棉袄,趁着别人睡觉的时候用石头砸碎同伴的脑袋。
当江鼎带着瞎子和哑巴走进围栏的时候,立刻引来了无数道贪婪的目光。
原因无他——他们太“富”了。
虽然那件蛮族皮甲被江鼎用破布包了起来,但哑巴背上那个鼓鼓囊囊的包裹,还有瞎子手里那个一看就是蛮族货色的皮水囊,都在无声地告诉这群饿狼:这三只肥羊发财了。
“哟,这不是那个新来的小白脸吗?”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火堆旁传来。
人群自动分开,走出来一个满脸横肉的光头大汉。这人叫“刀疤刘”,入营前是个杀猪的屠夫,因为杀了一家五口被判了死罪。在这死囚营里,他靠着一股子狠劲和一身蛮力,聚集了十几个亡命徒,算是这个片区的一霸。
刀疤刘手里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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