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见了,无不恭敬避让,口称大师,甚至还有当街跪下磕头的。
“呵。”
姜月初轻嗤一声,收回目光。
没急着去找那帮秃驴的晦气,眼下肚子里的馋虫闹得厉害。
成丹境的修为固然强横,可那一身气血的亏空,也得靠实打实的五谷杂粮来填补。
一路上不是肉干就是面饼,嘴巴都淡出坤来了。
牵着马,在街上晃悠了一圈。
最后,她在一家名为太白居的酒楼前停下了步子。
倒不是这名字有多雅致,纯粹是那飘出来的羊肉味儿,够膻,也够劲。
“客官,里面请!”
店小二眼尖,见姜月初虽是一身黑衣,也没佩带什么显眼的饰物,但那股子生人勿近的冷冽气质,绝非寻常百姓。
更何况,那匹黑马,膘肥体壮,一看就是好料子。
“马喂最好的料,加两个鸡蛋。”
姜月初把缰绳往小二手里一塞,随手弹出一块碎银子。
想了想,在对方一脸懵逼的表情中,又抠了回来。
换上一枚铜板,重重拍在其手中。
“赏你的。”
“......”
上了二楼,找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
此时正是饭点,楼里人声鼎沸。
小二麻利地擦了擦桌子,倒上一碗热茶:“客官,您想吃点什么?咱这儿的羊肉是一绝,还有自家酿的秦州老窖......”
姜月初打断了他,指了指隔壁桌上那一大盆手抓羊肉:“照着那个分量,先来十斤。”
“客......客官,您......您几位?”
“就我一个。”
姜月初瞥了他一眼,“怎么?怕我给不起钱?”
“不敢不敢!小的这就去!这就去!”
小二被一眼看得后背发凉,哪还敢多嘴,一溜烟地跑下楼去了。
不多时。
菜端了上来。
十斤手抓羊肉,冒着腾腾的热气,肥瘦相间,晶莹剔透。
姜月初也不客气,伸手抓起一块羊肋排,张口便咬。
没有什么细嚼慢咽的讲究。
入嘴,便是满口的油脂香气。
肉炖得酥烂,却又不失嚼劲,骨头一抽就出来了。
她吃得很快,却并不显得粗鲁,反倒有一种江湖女子的利落感。
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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