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为了凌驾于当地百姓之上作威作福。我们都是新时代的青年,有义务将先进的理念和文明的生活方式传播给这里的同胞,避免这个民族再遭受百年屈辱的命运。这样才不辜负老天将我们送到这里来的用意。“
李明远等三位宿老虽然不能完全理解苏锐话语中的深意,但“先进的理念“和“文明的生活方式“这些词语他们听得明白。回想起海客上岛短短一个月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仿佛置身梦中。
经过充分讨论,最终的管理条例获得全票通过:
第一条:特区居民人人平等,年满十八周岁者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条:特区保护居民的合法收入和私人财产不受侵犯。
第三条:特区土地由政府按照市价统一赎回,并根据发展需要划分功能区域。
第四条:特区实行政法分离,审判权独立,归属于特区最高法院。
第五条:特区成立警察部队和保安部队,管理权归属于特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最高负责人为部队统帅。
第六条:特区将制定民事、刑事和经济三部基本法律,规范特区各项事务。
第七条:特区实行金融独立,设立特区海客银行,发行特区货币。银行创始股东为全体海客成员。特区其他居民经管委会批准也可成立银行,参与货币发行业务。
第八条:特区实行经商、办厂、务农等自由的经济政策,鼓励有能力的居民自主创办实业,并由海客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指导。
第九条:特区保障言论、出版、集会自由,但不得危害特区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十条:特区实行义务教育制度,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基础教育。
......
这份看似简单的管理条例,却蕴含着划时代的意义。在讨论土地政策时,李明远起初对“土地赎回“感到困惑,但在林澜解释这将有助于规范土地使用、避免土地兼并后,他立即表示支持。关于金融独立的条款,钱前易提出了发行与白银挂钩的特区货币的建议,既保持了货币稳定性,又为未来的金融体系奠定了基础。
最令人振奋的是义务教育条款的加入。林薇薇在会上动情地说:“教育是改变命运的关键。我们要让特区的每一个孩子都有读书识字的机会,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解放。“
管理条例颁布的当天,特区政府在筲箕湾广场举行了简朴而庄重的仪式。李明远作为特首宣读了条例内容,台下聚集的岛民们虽然不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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