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跟他们拼了!”
一名年轻的百夫长拔出弯刀,双目通红。
“我们是帖木儿的雄鹰!就算是死,也要死在冲锋的路上!”
拼了?
巴塞尔看着周围那些连站起来都费劲的士兵,扯出一个无奈的笑容。
拿什么拼?
用干涸到冒烟的喉咙去嘶吼吗?
就在这时,一个让他亡魂皆冒的声音,从人群中响起,声如奔雷。
“那个穿金甲的!是帖木儿可汗的儿子!”
“杀了他!一千亩的!”
嘭——!
山谷外,那数万名“围观”的农夫,霎时变成了数万头被彻底点燃的疯兽!
他们发出震天的嚎叫,挥舞着简陋的武器,从四面八方,以山崩海啸之势,朝着山谷唯一的出口,压了过来!
巴塞尔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会晓得自己的身份?
不对!
可汗的儿子?
他终于明白了。
这是个圈套!一个用他的命做诱饵,来引爆所有疯狗的恶毒圈套!
他看着那片黑色的死亡浪潮,感受着大地在脚下剧烈地颤动。
他慢慢举起手中的弯刀,对准了自己的脖子。
雄鹰,就该有雄鹰的死法。
可刀锋还没碰到皮肤。
七八个饿疯了的流民,已经饿虎扑食般扑了上来,将他死死按在地上。
“别动!别弄坏了那身金甲!那能换一头牛!”
“他的靴子是我的!”
沉重的铁锹,呼啸着,重重拍在他的后脑勺上。
黑暗,霎时吞噬了一切。
“哥!哥!我抢到了!我抢到一只金靴子!”
李二狗抱着一只镶满宝石的华丽马靴,在尸体堆里兴奋地打滚,笑得像个三百斤的孩子。
他哥李大毛,正费力的从一具帖木儿百夫长的尸体上往下扒锁子甲。
“出息!”
李大毛啐了一口,满脸嫌弃。
“一只破鞋就把你乐成这样?瞧瞧人家王家庄的,直接卸了人家一扇门板大的金盾牌,听说能换二十亩地!”
李二狗笑不出来了。
他看了看手里的金靴子,又看了看不远处,几个王家庄的汉子正嘿咻嘿咻地抬着一面金光闪闪的阔大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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