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嗣三十出头的汉子,发髻用一根削得发尖的袋鼠腿骨强行定在头顶。
城砖表面粗糙拉手。大大小小的坑洞连成一片凹凸不平的疤。
全是这一百多年来,外头那些吃人的生番扔上来的石头砸出来的。
副将张破虏迈开步子走上城头。
“城主。”张破虏两手抱拳。
陆承嗣没回头。
“外头什么动静?”
“黑林子里的那帮生番,又聚过来了。”张破虏声音发干。
“这次人太多。探子摸出去了十里地,漫山遍野全涂着白泥巴。看这阵势,只怕不下三万。”
陆承嗣按着女墙的手指狠狠收紧。
“城里还能战的男丁,凑得出多少?”
“算上刚长出喉结的半大小子,也才勉强凑够两千。”
张破虏低下头。
陆承嗣转过身。
眼窝深陷。那双熬干了精力的眸子里,布满极其细密的红血丝。
“咱们这座崖山城,活人满打满算一万出头。”陆承嗣的声音带着一丝无奈之色。
“祖宗传下来的纯血汉人,就剩三千。剩下的七千混血,懂汉话的连一半都凑不够。”
“武库里的铁器还剩多少?”
“长枪矛头磨平了三百杆。砍刀卷刃的没法细算。箭矢连收带捡,拔了死人身上的凑一块,不到一万支。”
张破虏死死攥紧双拳。
“火药……二十年前就绝了根。祖宗传下来的突火枪,全当了烧火棍使。城里的粮仓,刮破了底板,只剩十天的树皮糊糊。”
张破虏抬起头。这铁骨铮铮的汉子眼眶红透了。
“城主。我那刚满三岁的小子,昨晚上饿得去抠城墙砖缝里的黄土块吃。”
“城墙外头的骨灰坑早就满了。这回……咱们怕是真熬不过去了。”
张破虏咬破了嘴唇。
“要不……趁夜打开南门。带上种子和还能生养的女人,弃城往更南边撤吧。”
绝境。
一百一十二年的硬挺。
这群南宋遗民在这片无边无际的红土大陆上。
用祖宗的命、自己的命、子孙的命,硬生生填出了一座城。
可血脉在一天天稀释。
铁器在一次次见血中损耗。
周围那些茹毛饮血的野人。像闻到血腥味的荒原鬣狗,一年比一年逼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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