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可以。”她垂下长睫,温顺得近乎诡异,仿佛被抽走了所有反骨。
“只要能留在你身边,什么身份都行。”
话音落地,欧阳世稷眸色骤沉,指节“咔”地爆出一声脆响。
“为了那野男人的股份,你倒真舍得下血本。”
倔强如她,从前就算他把刀抵在她喉间,她也只扬下巴吐他一脸血沫。
如今,竟肯亲手碾碎自己的傲骨,任他踩进泥里。
反常即妖。
他太清楚顾安笙的每一次“低头”意味着什么:
结婚周年,她亲手做了烛光晚餐,眉眼含笑地为他切牛排、倒红酒,体贴备至。
他刚抿一口红酒,五脏六腑便像被硫酸灌进,若不是洗胃及时,坟头草已三米。
又或是那个暴雨夜——她第一次主动吻他,唇齿缠绵,他几乎以为自己终于焐热了她的心,可下一秒,她就从袖中抽出水果刀,狠狠刺向他的心脏,恶狠狠地叫他“去死”。
那一瞬的恨意,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三年囚禁,没换来她一丝温情,反而让她恨之入骨。
她连个好脸色都不肯给,又何况“爱”这种奢侈的东西?
如今,她却哭着说“自愿留下”“用余生赎罪”——
欧阳世稷只觉得可笑:阴谋,一定是阴谋!
她要先稳住他,再伺机撕碎他的喉管,把股权双手奉给霍云霆——就像当年奉给他一杯毒酒,一把尖刀。
“与他无关,真的与他无关。”
顾安笙哭到几乎失声,泪珠连串坠下,砸在他手背,像滚烫的铅水,烙得欧阳世稷指节蓦地一颤。
她抬眼,眸子被泪水洗得透亮,直直望进他冰封的瞳孔——
“是我自愿留下的。我想赎罪...为你,也为那两个未曾谋面的孩子。”
“孩子”二字,像一根刺狠狠扎进他的心房。
男人豁的起身,背对她,声音冷得发狠——
“赎罪可以,方式由我定。别再跟我提‘爱’——你配不起。”
他侧头,薄唇扯出残忍的弧度,朝门外扬声:“来人!给她换女仆装,今天就搬进佣人房。”
尾音落下,他回头,目光像评估一件新到手的玩物——
“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专属女仆。”
....
傍晚。
顾安笙换好素白女仆装,裙摆短得刚好及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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